攀枝花市环境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1 阅读量:41

攀枝花市环境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6招聘公告

 

攀枝花市环境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聚焦环境治理和能源开发,以城市供排水运营管理、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水环境治理和燃气供应保障为主业的市属国有企业。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具体情况详见《攀枝花市环境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详见线上考试报名系统

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素养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记录

3.爱岗敬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组织协调沟通和适应环境等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自觉遵守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纳入招聘范围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企业人事管理、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不宜担任该岗位的情形。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三)岗位应聘资格条件

详见《攀枝花市环境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详见线上考试报名系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截止日期。

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18: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仅限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表》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考岗位,多报或重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1.《个人承诺书》(详见线上考试报名系统,承诺人签字手写,无应聘者本人手写签名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

2.有效期限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四)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须登录线上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线上考试报名系统网址:
https://bm.scrcjob.com/index.html?id=99

(五)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经线上考试报名系统初审通过后,集团公司将统一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线上报名提交的全部资料原件,到攀枝花市东区金沙江大道东段1411号攀枝花市环境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307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进入后续招聘流程。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通过者,取消应聘资格。

2.收集应聘人员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学信网查询、职称网上验证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均会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岗位招聘原则上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标准进行差额招聘,如果人数不达标,则终止该岗位招聘。

(六)组织综合考评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设置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的招聘比例,则终止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招聘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即招聘1名取笔试成绩前3名,招聘2名取笔试成绩前6名,以此类推)。若存在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3.综合考评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合相加构成,满分为100分。同岗位的应聘人员按综合考评成绩(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由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评成绩60分以上者(含60分)方可确定为拟招聘对象;若综合考评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依据,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招聘对象。

     4.综合考评成绩在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攀枝花市环境能源集团)公示3个工作日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评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聘用相关规定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不配合参与体检、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参加体检人员须在接到体检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并在取得体检报告的3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纸质版交至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集团公司研究后确定。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公示

对符合条件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在公司微信公众号(攀枝花市环境能源集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相关程序办理入职及聘用手续。

四、试用期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结合具体岗位确定,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期。试用期内,如发现应聘材料存在虚假隐瞒、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集团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薪资待遇

按照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薪资及福利待遇。

六、应聘须知

(一)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集团公司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综合测评(具体时间、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均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综合测评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三)攀枝花市环境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对所有应聘人员的报名情况及相关信息保密。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辅导。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五)以上未尽事宜,请与攀枝花市环境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

咨询电话0812-6662586(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并按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812-2911817(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攀枝花市环境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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